锦江区是成都市11个市辖区之一,成立于1991年1月1日。锦江区命名源于“濯锦之江”(锦江)的历史渊源,是成都市中心城区之一。区域范围包括原东城区的大部分和原金牛区的琉璃场、三圣两乡。锦江区属地为古华阳县及其近郊,具有悠久的商业历史。自唐代始古华阳县便以“百业云集,市廛兴盛”而饮誉川西,是近代中国西部“洋务”和“兴商”的发祥地。区域内有蜀中“首街”东大街、赞为“百年金街”的春熙路、源自宋代的染坊街小商品集散地、始建于民国的全国四大劝业场之一商业场。建区时,锦江区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商贸繁华区”,从而确立了锦江区的发展定位。 2014年年初,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成都国际金融中心开业,2015年,成都远洋太古里正式对外亮相,这个由太古地产与远洋地产携手打造的成都首个街区式购物中心,建筑设计独具一格,通过保留古老街巷与历史建筑,为都市人们营造出一片开放自由的城市空间。 红星路-大慈寺商圈的兴起,与春熙路-盐市口商圈连成一片,让整个商业片区的核心呈现了东移趋势。两大商圈组成的春熙路中央商业集聚区,目前无疑成为成都市规模最大、零售业态最齐全、高端品牌最丰富、商业服务功能最完善的现代化商业名片区。锦江区入驻有Louis Vuitton、Prada、Hermès等国际知名品牌400多个,商品销售辐射整个大西南区域,商圈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
锦江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